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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己協助眾多閥類制造商取得PED 97/23/EC 認可。 厂商可借以貼上CE 標示并將產品銷往歐洲。
依据歐盟〝壓力設備指令〞97/23/EC之閥類認可:
- 新壓力設備指令之咨詢服務 (壓力設備指令于1999年11月開始實施, 至2002年5月強制執行)
- 歐盟標准适用之介紹
- 根据壓力設備指令認證單位對于CE 之認證
閥類測試及認證依据API 607: 耐火測試 (防火安全許可針對閥類輸往美國或歐洲市場)
(TA-Luft: 德國法規要求在工業工厂內使用之閥需經降低排气發散之測試)
TA Luft 是1986年德國政府依据聯邦大气濃度管制法 (BImSchG) 第48條款所發布的一般行政法規。 此法規被用于官方的取締排放管制及監督上,它詳細地描述降低排放量測的一些技術情況。
對工業用閥來說,TA Luft內之3.1.8.4章節規范了閥中軸之泄漏性要求。德國萊茵TÜV可針對TA Luft內之要求,以氦气測試在一定范圍的開關操作下,閥中軸之泄漏性,并核發測試報告及證書,證書上將會清楚地標明此閥符合
TA Luft的要求。
透過德國萊茵TÜV客觀及中立的測試及評估,將有助于厂商的產品在對于德國當地官方執行工厂審核時之符合文件。此測試報告及證書可做為閥制造厂產品的質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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