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功率裝置產品必須遵守的基本要求明列于R&TTE指令的第3章,其中包含安全、EMC及無線頻譜的有效使用等相關規定。制造商可以選擇在建立EMC及安全標准的程序中,使用現有的EMC指令89/336/EEC
及低電壓指令73/23/EEC 中所明列的符合性評監程序。另外,在使用R&TTE符合性評監程序及宣告符合性時,還可引用這兩項指令中的調和標准。
与使用無線電頻譜(僅限于發射器)有關的符合性評監程序,都明列于R&TTE指令第10條中。目前,根据R&TTE指令要求下的符合性評監程序,
制造厂商或進口商均必須將宣告的所有基本無線電測試項目 (Eessential Radio Test Suites),技術文件送交認證机构進行檢驗,
然后制造厂商在產品卷標上,CE標示外,再標示認證机构的示別代號,德國萊茵TÜV是0197。
基本要求在全歐洲現在雖然已經調和化,但指定頻率的權利目前仍屬于各個會員國。各种無線電服務所使用的頻率,在各會員國間可能有所不同。因此,雖然無線電設備能夠在任一會員國中的市場上市,但不一定皆能使用。制造厂商或其授權代表在銷售無線電設備時,必須通知該國的頻譜管理有關單位。
GSM意為「全球行動通訊系統」,是一种數字蜂巢式無線网絡,全球有超過200個國家采用。此种系統在西歐可提供几乎完全無死角的通訊,在美洲、亞洲及世界其它地區,覆蓋率也逐漸增加中。
GSM電話网絡目前有3种不同的頻率范圍,分別是:
- GSM 900 (又稱為GSM)
以 900 MHz 頻率范圍運作,為歐洲及國際間最常見的系統。
- GSM 1800(又稱為 PCN 及 DCS 1800)
以1800 MHz 頻率范圍運作,采用的國家數目也在快速增加中,包括法國、德國、瑞士、英國及俄羅斯等。
- GSM 1900(又稱為PCS、PCS 1900及 DCS 1900)
美國及加拿大的GSM系統僅使用此种頻率。
目前的GSM認證規定詳列如下:
GSM終端設備涵括在 R&TTE 指令 (1999/5/EC) 附錄4中。所有适用于 GSM 900、GSM
1800与 GSM 900/1800 的協同標准,都刊載在歐盟官方期刊中。
目前尚無針對GSM終端設備的協同EMC標准。如需宣告EMC符合性,可以引用針對其它裝置的EN 50081/ 50082
一般EMC標准。但是為了符合EMC規定,建議引用非協同標准ETS 300 342-1。如需宣告安全符合性,可引用EN 60950。
GSM認證論壇 (GCF) 由公司及GSM聯盟合作組成,代表GSM業者及終端裝置制造厂商,以确保全球GSM裝置的互通性。
GSM認證論壇計畫包含各种GSM 900/1800 終端裝置的技術規定。
在北美地區的強制性型式認證方面,包含SAR及UL法規的FCC法規中,与GSM有關的部分都必須列入考慮。
但另一方面,PCS-1900行動裝置制造厂商則必須符合 GSM 1900 型式認證計畫,此計畫由北美地區GSM業者組成,由PTCRB(PCS
1900 型式認證檢驗委員會)負責執行。
德國萊茵TÜV中國集團擁有卓越的專業水平,以及与德國和美國各大机构的合作協定,能夠為客戶提供各种行動終端裝置的測試与認證相關服務。
|